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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4學年度六年級畢業代表歌--風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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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年級 『三ON三鬥牛賽』秩序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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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三重區重陽國小六年級 『三 ON 三鬥牛賽』秩序冊 主辦單位:重陽國小學務處 協辦單位:六年級級任導師、體育科任教師 比賽時間: 105 年 5 月 26 日 ( 星期四 ) 比賽地點:重陽國小運動場 活動對象:六年級全體同學 新北市三重區重陽國小六年級『三 ON 三鬥牛賽』比賽場地配置圖       新北市三重區重陽國小六年級『三 ON 三鬥牛賽』比賽規定 ※參賽選手請務必詳閱比賽規則,以保權益。若有任何疑問,歡迎請教所有體育老師或至體育組詢問。 1 、比賽制度採單敗淘汰賽制,依報名總隊數抽籤分組比賽。 2 、各參賽隊伍上場比賽之隊員需穿著同樣式之服裝,若無則必須穿著大會所準備之號碼衣。 3 、各參賽隊伍請於出場比賽之前 10 分鐘至檢錄處報到,並聽取大會廣播出場比賽,若經廣播唱名三次未出場比賽者依棄權論,不得異議。 4 、每場比賽時間 8 分鐘,由裁判或場邊紀錄員以碼錶計時。除球員受傷或裁判處理特殊事件外均不停錶。 5 、比賽中途不得要求暫停或換人 ( 球員嚴重受傷情況除外 ) 。 6 、比賽採限時 8 分鐘, 11 分制。即 8 分鐘內先得到或超過 11 分之隊伍即獲勝。若比賽時間 8 分鐘結束,兩隊均未達 11 分,則以分數較高一隊獲勝。若兩隊平分,則以兩隊交互罰球決定勝負。 7 、比賽均由一位裁判執法,並以場上裁判之判決為最終決,參賽各隊不得異議。所有規則及指引均由裁判執行,所有不禮貌、不君子及缺乏運動精神之行為,均可被判取消其參賽資格。 8 、開球時以雙方隊長猜拳方式決定發球權,之後若有吹判爭球情形發生,則依此順序輪流發球。 9 、每隊限報名四人,三人上場比賽,除發生球員嚴重受傷情形外,比賽當中不得換人。若比賽開始時該隊人數未達三人,則以棄權論。比賽開始後,若因嚴重受傷離場或技術犯規遭裁判驅逐出場,在無第四人替補情形下,得以兩人完成比賽。若只剩一人在場則以棄權論,直接判定對方獲勝,不得異議。 10 、得分每球以二分計算,無三分球。罰球進一球得一分,罰球不論得分與否 , 罰球後不爭搶籃板,發球權直接交換給犯規隊。團隊累計達第五次犯規開始,不論是否為出手動作,即進入犯規罰兩球狀態。 11 、比賽當中所有發球均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