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4月19日 星期二

國小六年級 『三ON三鬥牛賽』比賽規定、報名表


影像來源 http://www.mplus.com.tw/images/article/75/slam_dunk.jpg

(一) 活動時間:105年5月26日(星期四)

(二) 活動地點:重陽國小籃球場(如遇雨天,擇期另行舉辦)

(三) 參加對象:重陽國小六年級在籍學生

(四) 活動組別:分為男、女生組

(五) 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105年5月13日(星期五) 下午4點報名截止。

(六) 報名方式:請參賽各隊填妥報名表資料後,繳交至學務處體育組。

(七) 若各組報名隊數不足十隊,則不辦理此項競賽。

※105年5月18日(星期三)早上08:00於學務處召開,由參賽各隊之隊長代表參加,並進行賽程抽籤※獎勵辦法:第一名 頒發獎狀暨獎勵金陸佰元整第二名 頒發獎狀暨獎勵金肆佰元整第三名 頒發獎狀暨獎勵金貳佰元整




新北市三重區重陽國小六年級『三ON三鬥牛賽』比賽規定
※參賽選手請務必詳閱比賽規則,以保權益。若有任何疑問,歡迎請教所有體育老師或至體育組詢問。
1、比賽制度採單敗淘汰賽制,依報名總隊數抽籤分組比賽。
2、各參賽隊伍上場比賽之隊員需穿著同樣式之服裝,若無則必須穿著大會所準備之號碼衣。
3、各參賽隊伍請於出場比賽之前10分鐘至檢錄處報到,並聽取大會廣播出場比賽,若經廣播唱名三次未出場比賽者依棄權論,不得異議。
4、每場比賽時間8分鐘,由裁判或場邊紀錄員以碼錶計時。除球員受傷或裁判處理特殊事件外均不停錶。
5、比賽中途不得要求暫停或換人(球員嚴重受傷情況除外)
6、比賽採限時8分鐘,11分制。即8分鐘內先得到或超過11分之隊伍即獲勝。若比賽時間8分鐘結束,兩隊均未達11分,則以分數較高一隊獲勝。若兩隊平分,則以兩隊交互罰球決定勝負。
7、比賽均由一位裁判執法,並以場上裁判之判決為最終決,參賽各隊不得異議。所有規則及指引均由裁判執行,所有不禮貌、不君子及缺乏運動精神之行為,均可被判取消其參賽資格。
8、開球時以雙方隊長猜拳方式決定發球權,之後若有吹判爭球情形發生,則依此順序輪流發球。
9、每隊限報名四人,三人上場比賽,除發生球員嚴重受傷情形外,比賽當中不得換人。若比賽開始時該隊人數未達三人,則以棄權論。比賽開始後,若因嚴重受傷離場或技術犯規遭裁判驅逐出場,在無第四人替補情形下,得以兩人完成比賽。若只剩一人在場則以棄權論,直接判定對方獲勝,不得異議。
10、得分每球以二分計算,無三分球。罰球進一球得一分,罰球不論得分與否罰球後不爭搶籃板,發球權直接交換給犯規隊。團隊累計達第五次犯規開始,不論是否為出手動作,即進入犯規罰兩球狀態。
11、比賽當中所有發球均必須雙腳站於發球線(罰球線)後,且發球員必須先將球傳給隊友後才可進攻,不可直接投籃,否則喪失控球權。而防守球員在球未傳出之前均不得超越發球線。每次發球時均需由防守方觸球後才能開始,但防守隊持球不得超過五秒鐘,若違例先行警告一次,再犯則判罰一次並由進攻方繼續獲控球權。
12、凡抄截或搶得對方籃板球,均需先回線(雙腳立於三分線外)後才可開始進攻,若無回線即進攻且球已觸即籃板及籃框則得分不算,球權歸對方所有。如搶到本隊投籃之籃板球,則可繼續投籃進攻。
13、得分或罰球後,球權交換,於發球線重新發球。

14、比賽場地為「半場制」,籃球場中線、底線及兩邊線均為界線,若球越線觸地即為出界。
15進攻球隊須在30秒內投籃,如有延滯超過限時,則由防守隊取得球權。
16、進球防守犯規,得分照算但不執行加罰,只累計團隊犯規次數。
新北市三重區重陽國小六年級『三ON三鬥牛賽』報名表
報名組別:  □男生組  □女生組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級任導師簽名:
    級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 名:
聯絡人/隊長:
隊員1姓名:
隊員2姓名:
隊員3姓名:
-----------------報名表請撕下繳交至學務處體育組-----------------
注意事項:
1、報名截止日期:至105513(星期五)下午4點報名截止。
2、報名方式:請參賽各隊將上列報名表資料填寫完整後,繳交至學務處體育組,
否則不予受理報名。
3、賽程抽籤日期及地點:105518(星期三)上午0800於學務處
召開領隊會議,由參賽各隊之隊長代表參加,
並進行賽程抽籤。未到場者,由主辦單位代抽,
不得異議。
4、各班報名表若數量不足,請自行影印使用。

5、每人限報名一隊,若有重複報名者,經檢舉查核屬實,取消其參賽資格,不得異議。

6組隊以同班級為限,不可跨班組隊
7、女生可報名參加男生組,男生不得參加女生組比賽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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