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重陽國小26週年校慶LOGO設計徵選辦法
一、活動宗旨:
時值本校26週年校慶,為徵求蘊含校慶精神主題「二六重陽‧藝展飛翔」之校慶logo,並配合校慶各項活動推廣,鼓勵全校親、師、生發揮愛校情懷和藝術創意,以設計出意象簡明,兼具美感、內涵且代表重陽國小精神之形象標誌。
二、參加對象:
本校全體教職員工、學生、家長、校友皆可報名參加。
三、作品規格:
作品請以A4規格呈現。圖幅尺寸以不小於10cm×10cm為原則,並附上報名表(如附件一)。請依構思將設計圖案上色,並註明圖形及色彩所代表之精神與意義,作品設計意涵及特色須以不超過100字為限進行說明。以平面創作為主,原作品不限手繪或以電腦軟體製作。
四、收件規定:
(一) 報名表格式參見附件一,內容包括作者姓名、班級或服務單位、聯絡電話、聯絡地址、電子郵件等。報名表可重複影印使用。
(二) 收件期限:即日起至104 年 10 月 14 日。作品繳交請送至重陽國小學務處,逾期均不受理。
(三) 成績公佈:評選結果預訂於104年10月23日(星期五)公佈。除通知得獎人外,並將得獎名單及作品公告於本校網站。
五、評選方式:
(一)由本校具有美術專長之教師、校長及各處室主任等擔任評選,選定符合本校26週年主題之作品5件。依得票數高低依序選出第一名一位、第二名一位、第三名一位、佳作二位。
(二)評選方式及項目:
1.一律採取書面審查。
2.項目:主題創意表現(40%)、宗旨精神詮釋(20%)、構圖造形設計(20%)、整體色彩應用(20%)。
六、獎勵方式:
(一)第一名頒發獎狀乙幀及獎金參佰元(獲選第一名作品將為重陽國小26週年校慶Logo)。
(二)第二名頒發獎狀乙幀及獎金貳佰元。
(三)第三名頒發獎狀乙幀及獎金壹佰元。
(四)佳作二名,頒發獎狀乙幀,精美禮品一份。
七、注意事項:
(一)參與徵選作品恕不退件,徵選作品未達標準,獎項得從缺。
(二)參與徵選作品限未曾參加其他相關徵選獲獎或公開發表;違者,經查證屬實,得取消其得獎資格,獎金應自動繳回,獎位不遞補;已領取獎項者,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。
(三)參與徵選者,其徵選作品如有盜用、抄襲他人作品或其他違反著作權之情事,除自負法律責任外,其因而致本校遭受損害者,應負賠償責任,並取消其得獎資格,獎金應自動繳回,且獎位不遞補。
(四)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除發給獎金,不另支付稿費及版稅,得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之要求做適當修正,無法配合者各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,作者不得異議。
(五)主辦單位對得獎者作品之所有資料保有刪改、修飾、印製、宣傳、圖片揭載、重製、公開展示;播放及不限時間、次數、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,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。
(六)所有獲選得獎作品及原稿之著作權及著作財產權,屬本校所有,獲評為第一名之作品將列為本校26週年校慶Logo使用,得獎作者均需填寫「著作權授權同意書」(如附件二)。
八、凡參與徵選者即視同承認本徵選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。
九、本項活動之經費由重陽國小26週年校慶基金支應。
新北市重陽國小26週年校慶LOGO徵選活動報名表
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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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級或
服務單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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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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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信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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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訊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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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計主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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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「二六重陽‧藝展飛翔」為主題,切合本校26週年校慶精神,設計出具代表性、實用與美感的Logo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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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計理念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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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限100字以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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彩色LOGO圖稿(不小於10公分×10公分為原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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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報名表可自行影印使用。填妥表內詳細資料,請浮貼於作品背後。
<附件二>新北市重陽國小26週年校慶LOGO徵選活動
著作權授權同意書
本人 就所享有著作權之作品,報名參加重陽國小百週年校慶 LOGO 設計甄選活動,本人聲明本著作確係本人之 原創著作,若有侵犯任何第三人之著作權,其法律責任概由本人負責。 茲同意於本著作重陽國小擁有得獎作品之各項著作財產權及使用權,並同意將該作品授權新北市重陽國小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,在任何地方、時間,以任何方式利用和修改該著作之權利,本人將不撤銷此項授權,且新北市重陽國小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。謹此聲明。
此 致
新北市重陽國小
著作權讓與人: (親筆簽名)
家長(監護人): (親筆簽名)
簽署日期:中華民國 年
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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